云南东川豪庭赛鸽中心
2016年(第四届)秋赛 601万元大奖赛规程
主办单位: 云南豪庭矿业有限公司
云南昆明石羊天建筑有限公司
承办单位:云南东川豪庭赛鸽中心
监赛单位:昆明市信鸽协会
监管单位:昆明市东川区体育总会
一、比赛办法
1.比赛执行云南省信鸽协会根据中鸽协《中国信鸽公棚赛管理暂行规定》制定的《云南省信鸽公棚赛暂行规定》。查棚、比赛由云南省昆明市信鸽协会委派裁判员执裁。比赛时欢迎鸽友观摩全过程,实行伯马制。比赛采用电子计时系统计时排名,同步显示,当众公布。若比赛时扫描系统发生故障,按《云南省信鸽公棚赛暂行规定》执行。
2.决赛前名次鸽由执裁裁判及现场鸽友代表现场验鸽。
3.无论集鸽多少,比赛照常进行,保证奖金全部兑现。
二、参赛条件
1.承认本规程者,均可报名参加。
2.参赛鸽必须佩带一枚中鸽协认可的2016年统一足环,假足环成绩无效,责任自负,实名制参赛。
3.参赛鸽为年龄30—60天的健康幼鸽。
4.入鸽期间公棚将为每羽幼鸽接种疫苗,已接种过疫苗的请在交鸽时说明。
5.境外鸽交纳等值外币,关费、检验费及一切运费自理。
6.拒收正在发生疫情的国家和地区已带疫情的参赛鸽入棚。
7.查棚时间2016年9月。
8.本公棚杜绝协议鸽.
9. 本中心限收 8000羽。
10.交鸽日期 2016年1月1日 至 2016年6月30日
备注:中心工作人员绝不以任何形式参与本中心比赛,请广大鸽友监督!
三、参赛费用
1.每羽收参赛费1300元,收费不二价,一视同仁,谢绝讲价。
2.昆明市信鸽协会裁判查棚时,佩带电子环逐羽核对脚环后,进行一次20公里级查棚训放,按实际归巢数在15日内交清参赛费, 15日内未交清参赛费的鸽主,鸽子由本中心转让第三方参赛,转让费每羽1300元,受让人上网公告以便鸽友认定,鸽子及奖金一律归受让人,原鸽主不得提出任何异议。
四、比赛地点、时间:
预赛:司放地:玉溪境内230公里(±3%),时间为2016年10月中旬,报到1天,放飞当日晚20点截止。
决赛:司放地:墨江境内空距350公里(±5%),时间为2016年10月底,报到2天,放飞次日晚20点截止。
预赛前5至150公里训放不少于8次。若遇恶劣天气,比赛时间根据天气顺延,相关信息将在网站上公布。
五、奖励办法
1.预赛:取100名(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)
冠 军:3 万元
亚 军:2 万元
季 军:1 万元
4名至10名奖金 各5000元
11名至100名奖金 各1000元
2.决赛:取前400名(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)
(20公里查棚)归巢收费的参赛鸽超过6000羽,每增加10羽将在决赛增加一个录取名次,奖金1万元。
冠 军:26 万元
亚 军:12 万元
季 军: 6 万元
4名至20名 奖金各 2万元
21名至400名 奖金各 1万元
401名至N名 奖金各 1万元
3.团体赛:最后一次150公里训放后3日内交鸽时同一人、一团体、一鸽舍,训放后的归巢鸽进行编组,鸽主可自愿传真编组信息至我中心,可分A组、B组、C组、D组…… 不在同一名称下不得互换。(三日后如无指定编组,我中心将采取随机编组,编定后不论任何原因不再更改)8羽为一组,不足8羽超出8羽的,只能参加单鸽赛。交鸽时同一名称下已交8羽的不论存鸽多少,都有团体赛资格。团体奖从决赛前400名内录取,羽数多者为胜,羽数相同,按决赛名次以第一羽快者为胜。单羽归巢进奖鸽不得参与团体排名。
团体奖设奖50名(前二十名 各发奖杯一樽)
冠 军:26 万元
亚 军:12 万元
季 军:6 万元
4名至20名 各 2万元
21名至50名 各 1万元
4.鸽王奖:将预赛、决赛两关名次之和从小到大排序,若出现相加之和相等,以决赛名次高者列前。
鸽王奖设10名(鸽王“前十名”各发奖杯一樽)
冠 军:5万元
亚 军:3万元
季 军:1.5万元
4至10名 各 1万元
5.若决赛归巢羽数达800羽以上,将组织500公里加站赛,加站赛的具体规程根据决赛归巢鸽数量另行制定。
6.云南东川豪庭赛鸽中心严格遵守企业相关法律、法规。独立承担民事、经济和其他法律责任。
六、获奖鸽和归巢鸽的拍卖、处理
1. 决赛前300名获奖鸽必须参加拍卖,拍卖规则到时制定,上网公示。301名至N名 获奖鸽交中心400元,鸽主领回,落榜归巢鸽在颁奖拍卖会后免费领回,领鸽最后期限为2016年12月30日以前,逾期无人认领的由中心自行处理,涉及奖金和拍卖个人所得税,由获奖鸽主自行申报。所有拍卖鸽拍卖收入60%归鸽主,30%归本中心,10%作为拍卖运作费。流拍的鸽子鸽主交起拍价的40%后领回。
2.奖金及拍卖所得应缴税款,由鸽主自理。
3.迟归鸽拍卖结束后十五日内免费领回。不能到现场领取的,可在拍卖前一天之前发传真至我中心可代为发回。
4.领奖拍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七、其他
1.若遇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赛鸽损失,本中心不作任何赔偿。
2.参加公棚信鸽比赛是体育文化消费,参赛者须仔细阅读本竞赛规程自愿参加。凡承认本规程者即为认可,双方必须遵守。
八、本中心开户银行
农行开户行:昆明市东川区铜城支行
账 号:6228 4808 6863 0201 275 收款人:柴天明
工行开户行:昆明市东川区工商银行东川支行营业室
账 号:6212 2625 0202 6000 755 收款人:柴天明
信用社开户行:昆明市东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村信用社
账 号:6231 9000 0011 2839 333 收款人:柴天明
九、对比赛成绩有异议的,须在比赛结束后12小时向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,仲裁委员会一经裁定即为终审裁决。上诉时须缴纳500元申诉费,胜诉如数退款,败诉不再退款。
十、本规程解释权属云南东川豪庭赛鸽中心。
云南东川豪庭赛鸽中心
地址:昆明市东川区大营盘
2016年11月21日
集鸽人员名单
云南东川豪庭赛鸽中心
联系人:苏庆康:18669096368
高 琼:13678762668 邮箱:461774355@qq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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